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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优新材2月8日公告,公司于2月8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上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文件(注册稿)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根据此前公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36亿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年产2亿平米光伏封装材料生产建设项目(一期)、上饶海优威应用薄膜有限公司年产20000万平光伏胶膜生产项目(一期)、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数量不超过2520.6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