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927 证券简称:闽威实业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资料图)
福建闽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秀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2,304,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4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解除与现主办券商开源证券的持续督导关系,解除持续督导事宜尚需与主办券商协商一致,解除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2,304,0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华福证券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并将由华福证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2,304,0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福建闽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2,304,0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披露与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
(2)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签署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有关的各项文件、协议;
(3)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制作、修订、报送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备案材料; (4)全权回复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反馈意见(如有),补充、完善相关文件;
(5)办理和实施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事项办理完结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2,304,0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2,304,0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作用,强化内部董事 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福建闽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独立董事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制度》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2,304,0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罗彦鑫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董事高翔先生辞职,公司董事会提名罗彦鑫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自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2,304,0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八)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7 | 《关于提名罗彦鑫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4,750,740 | 100% | 0 | 0% | 0 | 0% |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瑞佑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曾晗,高婷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披露细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罗彦鑫 | 董事 | 任职 | 2022年12月15日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目录
《 福建闽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福建闽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12月 16日